丈夫为第三者买房,妻子如何追回房产?

2022-11-28来源:100 人看过

易轶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事|

  婚姻是美好的象征,但是有些婚姻是不幸福的,不幸福的婚姻不如早些放手。但是一提到离婚,必然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这处理起来也比较麻烦,因为每个家庭情况不同,例如这个案例:丈夫为“小三”买房 房产证写的小三名字,原配可以追回房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丈夫在婚内为“小三”买房 房产证写的小三名字,这是因为丈夫给小三买房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大额的财产是需要双方共同达成一致来支出的,丈夫偷偷地用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买了房子,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违反了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您完全可以要回房子,追回款项。
  除此之外,法院判决无法追回房屋,您也可以起诉小三要求其偿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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