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是1981年出台的,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路程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相关法律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六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一般来说劳务派遣工有探亲假,但是需要满足探亲假的享受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
国家探亲假的规定: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按照国家的规定每年会有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二、尚未结婚的职工探望自己的父母的,原则上每年会有一次探亲假,期限为20天。三、已经结婚
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 (1)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销硬席座位费; (2)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3)确属需要乘坐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