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相关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第十条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
法律咨询解答 (1)人员的控制。项目质量控制中人的控制,是指对直接参与项目的组织者、只会者和操作者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人,作为控制对象能避免产生失误,作为控制动力能充分调动
法律咨询解答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