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一、办理条件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2、办证人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相片回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请到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申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由工作人员读取居民身份证相片
4、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备案)
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1、先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办证受理点要收1张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执);
2、带齐个人身份证资料和暂住资料,到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现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如平台上已有本人信息资料的,此表不用再填);
3、受理后出具《居住证领取回执》;
4、待接到通知后,持《居住证领取回执》到原办证点或由该社区的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人员上门巡查时交居住人员签收。
三、广州居住证收费标准及依据
首次领证实行免费办理。补领、换领的按规定缴纳工本费。
四、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10个工作日内。
相关法律规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