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及资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咨询解答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
法律咨询解答 过户需要带什么证件:(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