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刑事回避是指与案件有法定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关系的人员及机构,不得参与该刑事案件的处理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
我国的回避制度不仅适用于审判人员,而且也适用于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甚至适用于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这些人员在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诉讼阶段上如果有法定的可能妨碍诉讼公正进行的情形的,均不得主持或参与诉讼的进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民事和刑事回避的区别有回避的主体不同、回避后是否暂停工作不同。民事回避的主体为审判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而刑事回避的主体还包括检察人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