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和盗窃罪有什么不同

2022-12-10来源:网络收集92 人看过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什么不同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信用卡诈骗罪和盗窃罪有什么不同

1、犯罪故意的内容和产生的时间不同。盗窃罪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不为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知道的秘密方法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之前。信用卡诈骗罪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是故意,包括对规定限额、规定期限的明知和非法占有目的。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而盗窃罪的手段只能是秘密的手段。信用卡诈骗罪的恶意透支的客观方面有两种表现:一是超过规定限额透支,经催收不还,另一是超过规定期限的透支,经催收不还的;

3、犯罪对象不同。而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的对象则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同时信用卡在信用卡诈骗罪中是犯罪工具,为本罪所独有;

4、是否退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而盗窃罪即使窃取他人财物之后又主动退还的,也已构成犯罪,主动退赃行为只能作为一个酌定量刑情节来考虑。

5、主体要件不同。盗窃罪为一般主体,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均构成本罪;而信用卡诈骗罪仅限于合法持卡人。骗领信用卡人和其他非经申办程序而基于诸如借用、拾取、收买、盗窃、抢劫等行为持有信用卡的人员,不能成为恶意透支的主体。

二、“透支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条件

1、主观上“善意透支”。持卡人并无非法占有目的,办卡时材料真实且具备还款能力,只是由于重大变故导致经济状况恶化,暂时无力偿还。

2、客观上积极还款。不仅有积极还款的意愿,还主动配合发卡银行履行还款义务,表现为及时接听银行工作人员电话,回复短信通知,与银行协商分期还款计划,想方设法先偿还部分欠款。

3、欠款数额较小。透支款项低于1万元,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够不上刑事案件。

4、在规定期限还款。虽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但在3个月内还清透支额度的,也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行为是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根据我国《刑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还有其他三种形式: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不管哪种形式的信用卡诈骗都将依法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且,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当事人所透支款项仍不会免除,应按照本金、利息、复利、滞纳金等总金额进行偿还。违法代价之大不得不引起警醒。

相关内容:如何认定金融凭证诈骗罪?

 一般人都知道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等,但是很少人知道金融凭证诈骗罪。金融凭证主要是指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怎样认定金融凭证诈骗罪呢?详情请看下文介绍。

  认定一个行为是否是犯罪,主要是从犯罪构成要件来分析。金融凭证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有关金融凭证的管理制度,同时又对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造成损害。从广义上来说,汇票、本票、支票都属于银行的结算凭证,与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等金融凭证具有相同的性质。但作为本罪行为对象的金融凭证,则仅是指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及银行存单。如果使用伪造的、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构成犯罪的,不构成本罪、而应是票据诈骗罪

  所谓委托收款凭证,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所提供的凭据与证明。利用委托收款的方式进行银行结算,其必以收款人向其开户银行填写委托收款的凭证,并提供收款依据为前提。收款的依据一般有经济合同、各项劳务费用的收费单据、各项代办业务的手续费凭证等证明。委托收款凭证根据其方式的不同可分为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情况,具体采用哪种,则由收款人自己加以选择,在付款期满后,银行即将应付的款项划转到收款人的帐户上。所谓汇款凭证,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时所提供的凭据和证明。按照银行传递凭证的方式不同,可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方式。前者即信汇方式、是指委托银行以邮寄的方法划转款项;后者即电汇,则是指委托银行采用电报的方式划转款项。

  所谓银行存单、作为一种银行结算凭证,亦是一种信用凭证。它是由客户即存款人向银行交存款项、办理开户后,由银行签发的载有户名、帐号、存款金额、存期、存入日、到期日、利率等内容的一种银行到期绝对付款的结算凭据和证明。存款人凭其可以办理存款的取存,银行则凭其办理收付款项,次数较少,是具有相对固定性的储蓄业务,如一次性的整存整取、定活两便的储蓄存款等就是凭银行存单予以结算。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伪造,是指仿照真实的金融凭证形式的图样、格式、颜色等特征擅自通过印刷、复印、描绘、复制等方法非法制造金融凭证或者在真实的空白金融凭证上作虚假的记载的行为。所谓变造,则是指在真实的金融凭证的基础上或者以真实的金融凭证为基本材料,通过挖补、剪贴、粘接、涂改、覆盖等方法,非法改变其主要内容的行为,如改变确定的金融、有效日期等。所谓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就是已经过伪造手段产生或变造手段加以改变的虚假金融凭证。

  所谓使用,在这里是指将伪造或变造的金融凭证谎称、冒充为真实的金融凭证,用之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实施了使用之行为,是构成本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重要界限。行为人如果仅有伪造、变造金融凭证的行为,但没有使用的,则只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如果既有伪造、变造金融凭证的行为,又用之骗取了他人财物的,这时,伪造、变造的行为实属本罪的手段牵连行为,对此应择一重罪定罪科刑。

  应当指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活动,只有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才能构成本罪。杏则,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最低起点,即使有使用金融凭证进行诈骗的行为,也不能构成本罪。对于数额较大,不能仅仅理解为行为人在客观上已实际骗取的数额,其应当结合行为人的主观企图或在客观上可能骗取的数额加以全面分析而认定。可能达到数额较大,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构成犯罪的,应以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未遂论处。所谓数额较大,参照《解释》,是指个人诈骗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单位使用金融凭证诈骗达到10万元以上。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个人,亦包括单位。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金融凭证诈骗的犯罪分子串通,即在实施金融凭证诈骗的前后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策划、商量对策、充当内应,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诈骗帮助的,应以金融凭证诈骗共犯论处。这是因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活动实现其非法骗取他人财物的意图,往往离不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犯罪分子提供企业信号、联行行号及密押等信息。还应注意的是,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的上述行为不能一概而以金融凭证诈骗共犯而论。例如,因自己的利用职务之便的主要行为,造成了本单位的经济损失的,此时应当按照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定性。只有因其帮助行为在造成了除自已所在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经济损失的,以及不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利用职务之便而侵吞、诈骗的,才以本罪共犯处罚。但无论以何罪处罚,都应从重处罚。如果在进行此种犯罪的过程中还有其他犯罪行为如受贿的,则按牵连犯从重处罚。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行为人对所使用的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必须表现出明知。如对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不表现为明知,即不知道所使用的金融凭证是伪造或变造的,则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如果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使用的,如持有金融凭证的人所持有的金融凭证是其前手诈骗、盗窃、抢劫、抢夺而来自己却不知情的;或者受人委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本身是冒用的金融凭证的、自己完全不知情的,就因为不是出于故意而不构成本罪。

  对于犯罪的目的,本罪要求出于非法占有之目的。杏则,如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使出于故意也不可能构成本罪。不过,行为人明知自己所使用的属于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仍决意使用,其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言而喻。

  以上内容由优律师整理提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浏览!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在哪

    关于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在哪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在哪1、两者定义不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

  • 哪些行为可能构成盗窃罪

    法律咨询解答 以下这些行为可能构成盗窃罪: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2、多次盗窃的,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3、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

  • 怎么区分盗窃罪和抢劫罪

    法律咨询解答 从以下方面区分盗窃罪和抢劫罪:盗窃罪是在财物控制人不备的情况下,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将其财物拿走,因而表现出行为的秘密性;而抢劫罪则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直

  • 法律专题推荐

    SQL Error: select classid,classname,classpath from zs_u_ls_com.phome_enewsclass order by rand() limit 6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咨询

    • 盗窃罪有数额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关于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盗窃罪的数额较大指一千至三千元,数额巨大是三至十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则是三十至五十万元。不同金额范围对查看全文

    • 盗窃罪价值200万怎么判

      律师解答 针对价值达200万的盗窃罪,判刑标准依据盗窃金额及情节轻重而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查看全文

    • 盗窃罪安徽省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安徽省针对盗窃罪的追诉标准严格按照《刑法》执行,涉及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较大程度或者出现多次、入户、携带凶器等情节均会受到法律制裁。提醒您,如若面临相关情查看全文

    • 盗窃罪按所得还是按总金额

      律师解答 关于盗窃罪的定罪,是根据其金额进行判定。若盗窃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则构成犯罪。通常情况下,涉案金额达到1000元以上将会受到法律追究,但具体标准还需结合当地经济查看全文

    • 盗窃罪1万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关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盗窃数额达到两千元以上时,即可视为符合立案条件。这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查看全文

    相关法律知识

    • 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在哪

      关于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在哪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在哪1、两者定义不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

      2022-12-10 阅读:83
    • 哪些行为可能构成盗窃罪

      法律咨询解答 以下这些行为可能构成盗窃罪: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2、多次盗窃的,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3、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

      2022-12-10 阅读:70
    • 怎么区分盗窃罪和抢劫罪

      法律咨询解答 从以下方面区分盗窃罪和抢劫罪:盗窃罪是在财物控制人不备的情况下,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将其财物拿走,因而表现出行为的秘密性;而抢劫罪则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直

      2022-12-10 阅读:84
    • 盗窃罪犯罪分子拒不承认怎么处理

      法律咨询解答 盗窃嫌疑人已经抓获,嫌疑人拒不承认盗其赃物,如果有其他证据一样可以定罪量刑。根据《刑法》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2022-12-10 阅读:120
    • 盗窃罪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吗

      法律咨询解答 盗窃罪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

      2022-12-10 阅读:92

    29元电话法律咨询

    只需29元,20分钟内法律问题快速解答!

    热门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咨询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