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问题已达成一致。但一段时间后,因为一些原因,想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到自己名下,应该怎么办呢?下面由北京子女抚养权律师为您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清楚的是,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因此父母在对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一定要谨慎处理,如果双方不能就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一致的,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夫妻离婚后,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发生变化,都可以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想要同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
二、变更抚养权的需要什么手续?
1、协议变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变更,能达成意见一致的,可以通过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孩子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2、诉讼变更:如果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起诉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变更抚养权起诉状,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等等
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或者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以及身份证明材料
子女的出生证明;
其它证据证明材料。
在这里,北京婚姻家庭律师易轶律师提醒您:对于子女抚养权的最终归属,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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