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离婚案件中分割债务,要遵循夫妻双方同意的原则,如果离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在这个时候,法庭有两个考虑:
一、在离婚诉讼中涉及什么债务问题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没有签字、不认可款项的债务是否也要承担偿还责任?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另一方事后追认,如果对方自愿承担还款责任,法律规定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也是尊重当事人作为自由权利主体的选择权。
三、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中所规定的,通常法院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如下情形: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以及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婚前个人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因不正当、不合理的开支、或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4、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5、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和其他情形。
四、离婚中遭遇虚假债务应该怎么办?
当你在离婚诉讼中遇到一方如虚构债务,或本来属于一方个人债务,而对方却意图使另一方共同承担该个人债务的情况,那么一定要做好以下几点:
1、保存证据,特别是钱款去向及微信支付、银行流水等等
2、用于证明虚构的债务或本属于个人的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
3、整理虚构的债务或本属于个人的债务的来源及花费明细;
此外,易轶律师特别提醒:遇到这样保存证据又把握不好的情况,及时聘请专业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整理、调取证据,并在庭上进行举证质证。
最后,易轶律师有话说:有句老话说的好,贫贱夫妻百事哀,如果你结婚的对方,老是有债务,那这样的人只会拖累你,再好的婚姻也经营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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