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离婚有利于孩子抚养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离婚有利于孩子抚养的条件有哪些
有利条件:无再生育能力、无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子女随其父母生活等。
不利条件:患有严重的不宜抚养子女的重病、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赌博、家暴、酗酒等。
总结:
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取证:
一是我方条件更优,对子女成长更有利;
二是对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不利因素;
三是孩子本人更愿意随我方共同生活。
简单概括就是:我方条件好,对方条件差,孩子喜欢我。
二、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证据有哪些
(一)突出己方有利因素
1、工资收入、受教育程度。可收集工资表、学历证书等。
2、子女长期跟随自己或者父母生活。可以找(村)居委会、子女就读学校等出具证明,找邻居提供证人证言,为孩子购买衣服、书籍的票据等。
3、自己居住地就学条件便利,方便子女就学。可提供教育部门公布的学区划分信息等。
4、自己无再生育能力的证明,如医院诊疗记录等。
5、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子女的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6、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自己父母长期带孩子并有能力继续照顾孩子的证明,如自己父母的健康体检报告、原告照顾孩子的承诺等。
(二)找出对方的不利因素
1、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如因赌博被处罚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就诊记录等;
2、对方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或者精神疾病的,影响孩子成长的。如医院诊断记录。
3、对方长期以各种理由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如邻居证言、聊天记录等。
4、对方有家暴史等。如报警记录、出警记录、调解记录、伤情鉴定、邻居证言等。
(三)争取子女愿意与自己生活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了,平时要多与子女沟通,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让孩子主动选择与自己共同生活。
同时,应防范对方趁自己不备把孩子接走!
一般来说,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双方离婚了还能挣抚养权吗
一、双方离婚了还能挣抚养权吗
在离婚后,父母双方仍然可以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争取。由于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其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并不会因此而消灭,父母双方可以在自愿原则的指导下,根据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需要,达成一致变更对子女的抚养权。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 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女,愿随另一生活该访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离婚后如何变更抚养权
在婚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当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
法院在处理抚养权关系变更的时候会主要考虑到坚持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另外,对于抚养权的变更,一方面我们可以诉请法院争取抚养权由对方变更到自己手上;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诉请法院将自己手上的抚养权变更到对方手上。
孩子,是父母生命的延续,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孩子对于每一对父母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存在,无奈,在离婚纠纷中,孩子势必会跟随父母一方生活,也就意味着将不得不离开另一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历来都是离婚纠纷案件中的重头戏,就如在生活中万千变化一般,在离婚纠纷中,孩子的抚养权也不是一锤定音,“一劳永逸”的。即使在离婚后,抚养权还是可以发生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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