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婚前门面租金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婚前门面租金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租金是孳息还是经营性的收益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通常认为,一方婚前的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增值或者收益是否为夫妻财产取决于婚后财产的增值和收益是否需要付出劳动。
如果夫妻一方投入了精力对房屋加以维护和管理,租金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未对房屋进行维护和管理,或者相关劳动可以忽略不计,则房屋租金属于个人财产。
由此可以认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增值或者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婚后财产的增值和收益是否需要付出劳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买房婚后办证,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婚前已全款出资购买的房屋,已经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结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并不意味着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财产性收益一般包含孳息、投资性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三类。关于房租的收益属性,目前实务界的倾向性观点认为,房屋租金与存款利息不同,前者是由市场的供求规律决定的,并且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紧密相连,其获得收益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劳务,因此可以作为经营性收益看待,产生的租金收益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一、婚后父母出资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1、婚后父母出资买的房子离婚可以按照买房时签署的书面协议进行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2、房屋分割方式协商达成一致之后,一方若是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离婚需要分割吗?
1、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离婚可能需要分割。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婚前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双方父母均出资的,应该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父母在出资为自己的孩子出资购买房屋的时候,可能会与其签署一方房屋赠与协议,该协议之中若是约定了离婚时房屋的处置方案,那么男女双方在离婚时,首先需要按照约定处置房屋,若是约定因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那么离婚时可能需要协商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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