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普通破产债权指的是除了担保债权以外的一般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企业因合同关系而产生的各种债权,此类债权大多因正常的商业行为而产生。同时也包括因企业侵权而产生的各种债权,此类债权大都发生在消费者和企业之间。
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权申报提交上去可以要回吗,普通破产债权清偿顺序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债权申报提交上去
法律咨询解答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
法律咨询解答 分公司是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其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