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如果债务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仍不还钱,债权人可以拿着欠条去法院起诉,起诉期限为三年,法院判决生效后仍不还钱的,可以在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
法律咨询解答 有抵押的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债权不同于别除权,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是别除权。别除权突破了破产法上债权集体受偿原则,其实质是一种个别清偿,所以有抵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