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对于遗产继承都不陌生吧,当家里有亲人去世以后,除了需要为亲人处理后事,还需要对其留下的遗产进行继承。那么继承人是谁呢?首先需要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具备法律效力的遗嘱,如果有的话,就按照遗嘱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那么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呢?
《民法典》中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以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需要注意的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该均等。也可以以继承人至今协商的结果为准。
继承遗产需要以下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在处理遗产继承问题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一些纠纷,很多时候是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需要到法院起诉,为了维护继承权,维护资深财产利益,建议大家遇到争议及时咨询遗产继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