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单位不给签合同怎么补偿?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单位不给签合同怎么补偿?
1、单位不给签合同可能需要向职员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单位不予职员签署劳动合同,会承担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者赔偿责任的风险。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二、没有劳动合同离职是当天结清工资吗?
1、没有劳动合同离职是当天结清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没有签劳动合同也要依法提前告知单位辞职。
虽然单位没有同职员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职员仍然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
3、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
(1)有约定的依约定
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
(2)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3)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
不管是职员、还是单位,都有可能不愿意与对方签署劳动合同。单位若是遇到职员不愿意签署合同的情形,可以选择将其辞退、对于没有辞退的,一旦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满一个月后,依旧没有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单位有可能需要向职员支付双倍工资。
相关内容:不签合同不交保险如何赔偿?
一、不签合同不交保险如何赔偿?
不签合同单位可能需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的,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为多支付10%的金额。
相关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二、单位不给自己缴纳社保怎么办?
1、单位不给自己缴纳社保,可以向社会保险机构举报。
(1)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3)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2、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不签署劳动合同、不给职员缴纳社会保险,都属于违法行为,实施了这些违法行为的单位,有可能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具体需要支付的赔偿金数额,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职员若是遇到单位不与自己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形,可以选择从单位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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