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四川离婚财产律师费用是多少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四川离婚财产律师费用是多少
根据财产标的额来确定,大概是在5000元左右。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
以下标准仅做参考:
1、不涉及财产或无财产争议的,1000元-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或有财产争议的,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部分:6%
10万元-50万元(含)部分:5.5%
50万元-100万元(含)部分:5%
10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4%
500万元-1000万元(含)部分:3%
1000万元以上部分:2%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律师受理离婚案件后有权调查取证吗
律师受理离婚案件后有权调查取证,但律师调查取证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律师经有关单位或个人同意,可以向其调查、收集证据,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律师在向证人调查、收集证据时,应首先告知律师身份,出示律师执业证;告知证人应当如实反映与本案有关的情况,并向其讲明作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3、律师向证人调查、收集证据,可以由证人自己书写证言内容。证人不能自己书写的,可由他人代为书写,证人签名、盖章或按指纹确认。
4、律师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可以制作调查笔录。调查笔录应当载明调查人。被调查人、被调查人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调查时间、调查地点、调查内容、调查笔录制作人等基本情况;还应当记明律师身份介绍,律师要求被调查人实事求是作证等内容,以及调查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
5、律师制作调查笔录,应全面、准确地记录谈话内容,并交由被调查人阅读或向其宣读。如有修改补充,应由被调查人在修改、补充处加盖印章或按指纹确认。经确认无误后,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盖章或按指纹确认。
6、律师在向证人调查、收集证据时,如需录音、录像,应取得证人的同意。
夫妻离婚因为财产问题发生了纠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律师可以从更专业的角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至于律师费的数额,当事人可以与律师协商确定,也可以按照当地规定的收费标准来支付。
婚后父母给钱买房怎么才算个人的财产?
一、婚后父母给钱买房怎么才算个人的财产?
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二、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夫妻共同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5、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
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如果是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在没有明确赠与给一方或者是没有做出任何表示的时候,那么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双方离婚的,那么该房屋就会作为夫妻之间的财产,根据均等原则来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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