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做担保人的情形具体如下: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2、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借款人可以不偿还利息的情形有哪些,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具有哪些权利
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
一般来说,担保人不能取消担保。担保合同是从属合同,如果主合同无效,则从属合同自然无效。主合同内容的变更需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如果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担保合同当事人和担保人的
企业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