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暴起诉离婚如何赔偿?这个问题,困扰了很多存在家暴的家庭,特别是被家暴的一方有离婚打算的,那么这个问题的答案究竟是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家暴等行为造成另一方人身损害的,受害人能否向配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不同的法院采用的裁判规则并不相同。但是在北京地区,北京高院的倾向性意见是受害方可以依《侵权责任法》向侵权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受害方获得人身损害赔偿后,还可在离婚诉讼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是,如果受害方不选择离婚的话,那么只能要求对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不能要求对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
一切赔偿的前提是,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受伤的照片、报警记录、医院的就诊证明等,需要上述证据相互佐证,形成证据链才能证明对方的家暴行为,法院会根据证据的完整程度、受伤的严重程度等判定对方赔偿的数额,人身损害赔偿的数额一般是医药费和营养费等具体的开支,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一般是5000元到5万元不等。
遭遇家暴,在婚内无法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能不能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存在争议。肯定说,如北京高院的倾向性意见是可以按照《侵权责任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赔偿的数额一般是医药费和营养费等支出;否定说则认为婚内无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原因是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共同财产制,婚内赔偿不过是钱从左口袋拿到了右口袋,在夫妻财产未分割的前提下,这样的赔偿没有实质意义。
但是,建议您在遭遇家暴时要及时固定证据,例如:报警记录、医院的就诊记录、邻居的证人证言,尽可能的让警察或医生注明该事件是由家暴引起的。若对方持续家暴,您可以要求对方写下“保证书”一类的婚内协议,除了约定财产分割外,要注明该协议是因家暴而签订,以备日后作为损害赔偿的基础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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