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遗赠扶养协议可不可以反悔

2023-02-16来源:网络107 人看过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签了遗赠扶养协议可不可以反悔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签了遗赠扶养协议可不可以反悔

由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因为种种原因,双方当事人都有可能反悔,法律并未禁止当事人解除遗赠扶养协议,但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因双方反悔而协议解除,法律尊重其意愿;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

1、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

2、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二、利害关系人要求取消遗赠的情形有哪些

利害关系人主要是指被扶养人的近亲属,主要是其法定继承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取消扶养人接受遗赠的权利,涉及遗赠扶养协议在被扶养人死亡后的履行,如果取消了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实际上也就是由利害关系人终止了遗赠扶养协议或解除了遗赠扶养协议。利害关系人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

1、扶养人在被扶养人生前未尽扶养义务或虐待遗弃被扶养人;

2、扶养人在被扶养人死亡后未尽丧葬义务;

3、协议订立后被扶养人变成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利害关系人要求解除协议或取消扶养人接受遗赠的诉讼,法院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扶养人确实没有对被扶养人尽到生养死葬义务的,可酌情减少其受遗赠财产的数量或份额;扶养人根本没有对被扶养人尽到生养死葬义务的,或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财产的,则可以取消其获得遗赠财产的权利;如果扶养人对已变成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扶养人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则可判决解除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已经支付的供养费用可酌情补偿。

在实践中,经常会存在因遗赠扶养协议内容不严谨、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从而引发继承纠纷的情况。因此,在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时,一定要对名称、期限尤其是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解除权等具体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否则,即便扶养人客观上确实承担了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也不能当然据此主张继承遗产的权利。

上海私房动迁遗产如何分配?

一、上海私房动迁遗产如何分配?

上海私房动迁遗产应当是根据遗嘱的内容来进行分配,没有遗嘱就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法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产继承的原则是什么?

1、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2、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 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 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四) 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民法典》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不管是上海的私房进行拆迁,还是其他地区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得到的款项是否能够作为遗产继承,因为这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所以是可以进行继承的,至于如何继承,应当按照遗嘱内容来确定,或者是按照法定继承完成。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离婚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是否需要公证

    法律咨询解答 夫妻离婚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不需要公证,因为协议本身具有法律效力。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所以协议离婚后财产是不需要公

  • 离婚协议书上的分割协议反悔了怎么办

    法律咨询解答 离婚协议书上的分割协议反悔了,可以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不存在着任何欺诈、胁迫的情形,这份离婚协议书

  • 经民政局盖章的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咨询解答 经民政局盖章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签订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的必要程序。离婚协议具体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离婚的原因、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

  • 法律专题推荐

    SQL Error: select classid,classname,classpath from zs_u_ls_com.phome_enewsclass order by rand() limit 6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咨询

    相关法律知识

    • 离婚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是否需要公证

      法律咨询解答 夫妻离婚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不需要公证,因为协议本身具有法律效力。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所以协议离婚后财产是不需要公

      2023-02-16 阅读:113
    • 离婚协议书上的分割协议反悔了怎么办

      法律咨询解答 离婚协议书上的分割协议反悔了,可以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但是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不存在着任何欺诈、胁迫的情形,这份离婚协议书

      2023-02-16 阅读:115
    • 经民政局盖章的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咨询解答 经民政局盖章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签订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的必要程序。离婚协议具体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离婚的原因、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

      2023-02-16 阅读:118
    • 离婚协议需要找律师写吗

      法律咨询解答 离婚协议书不是必须请律师写,自己也可以写离婚协议书。不过,如果觉得麻烦的话也可以请律师代写,毕竟律师比较专业,想的方面比较全。当然,这完全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

      2023-02-16 阅读:111
    • 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要求重新结算,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解答 1、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或撤销的除外。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23-02-16 阅读:114

    29元电话法律咨询

    只需29元,20分钟内法律问题快速解答!

    热门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咨询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