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判刑缓刑怎么执行

2023-02-19来源:网络收集133 人看过

关于刑事案件中判刑缓刑怎么执行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刑事案件中判刑缓刑怎么执行?

1、缓刑判决从依法确定之日起,人民法院就应当立即交付罪犯所在地公安机关执行。

2、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地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即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实行亲属责任担保和经济担保的方法,敦促缓刑犯自觉接受改造;

4、回访考察;

5、没有《刑法》规定的违法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公告。

二、缓刑期间需遵守哪些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缓刑和取保候审的区别有哪些?

1、程序不同。

取保候审还没有经过法律宣判,有可能免于刑事责任(服刑),缓刑是已经经过法律程序宣判。并有根据法律规定的刑期。

2、执行部门不同。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缓刑法院宣判和服刑部门(监狱)执行。

四、缓刑期间犯罪处理流程有哪些?

1、侦查立案。

侦查机关接受报案人或控告人的举报,或侦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予以立案侦查。

2、移送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书,并附全案证据。

3、提起公诉。

检察院经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

4、法庭审判。

人民法院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质证、辩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综合全案证据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

5、执行。

对有罪的刑事判决,在判决生效后交执行机关执行。执行机关有监狱、看守所、社区、司法所等。

判刑缓刑执行流程有严格的法律依据,一般都是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社区矫正机构对犯罪分子进行监督管理的,执行缓刑之前会向犯罪分子宣读相关的法律文书。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拒不接受监督管理,甚至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应依法撤销缓刑。

相关内容:数罪并罚能否适用缓刑

一、数罪并罚能否适用缓刑

数罪并罚在一般情况下不宜适用缓刑。

行为人以两个以上的故意或者过失,实施两个以上的行为,具备两种以上犯罪构成的,即为数罪,刑法理论上称之为“实质的数罪”。而数罪并罚,则是指一人犯有数罪情况下,人民法院对其所犯的各种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由此可见,数罪并罚下的定罪量刑过程所包含之问题,远比一罪的刑罚适用过程复杂得多,其基本特点有三:一是数罪特征。必须是一行为人犯有数罪,如某行为人没有犯实质的数罪或独立之数罪,即失去数罪并罚的事实前提,也当然不在并罚之列。二是时间特征。即数罪必须发生在法定期间内,世界各国对此有不同立法规定,但我国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适用则以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所犯数罪作为适用并罚的最后时间界限,同时对于在不同刑事法律关系发展阶段内所实施或发现的数罪,采用不同的并罚方法。三是原则特征。即必须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的并罚原则、范围和方法,决定执行的刑罚。

由以上分析所知,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比犯有一罪的犯罪分子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而适用数罪并罚之方法,就能依法对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处以较重的刑罚,有利于惩治犯罪。因此,设置数罪并罚制度的意义主要有二,一是体现了罪刑相适应原则,二是体现了法之正义性与实现刑罚之目的性。正是基于此,刑法理论与实务上都强调,一般情况下对数罪并罚的犯罪分子不宜适用缓刑。1996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法发[1996]21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对下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投机倒把、走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者犯有数罪的;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事实上,司法实务操作中不但经济犯罪审判上执行此规定,涉及其他犯罪中数罪并罚的,如涉毒、涉恶、涉黄、药品、醉驾等,一般也不宜适用缓刑。

二、数罪并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

对于一人犯有数罪的情况,绝对地排斥缓刑的适用也是不当的,因为这样既不利于刑罚目的之实现,也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相悖。笔者认为,数罪并罚在特殊情况下适用缓刑,并不违背缓刑这一刑罚执行方法的创设宗旨,也有利于充分发挥刑法的“校正性正义”的功能与作用,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犯罪分子回归社会。至于何谓“特殊情况”,笔者的理解是,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认为比较“特殊”,尽管实行数罪并罚但仍可以视为“特殊情况”而适用缓刑:

第一,主体特殊。犯罪主体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即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据刑事法律应负刑事责任的人。从理论上讲,任何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均应接受刑事追究,以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但是,具体处罚又是不同的,以体现区别对待的政策。这种区别对待,往往在刑法的条文中即作了明确要求,主要有:

1、《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七十五岁以上的人犯罪的特别要求;

2、《刑法》第十八条第二、三款规定的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的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特别要求;

3、《刑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特别要求;

4、《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正当防卫过当的人构成犯罪的特别要求;

5、《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紧急避险过当的人构成犯罪的特别要求;

6、《刑法》第二十二条至二十四条规定的预备犯、中止犯、未遂犯的特别要求;

7、《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的特别要求等等。上列这此犯罪主体,或因年龄因素(未成年或年老),或因智障因素或身体残缺不便关押执行因素,或因犯罪状态或行为作用因素,尽管被数罪并罚,但有的可以成为缓刑等非监禁刑的执行对象。

第二,案件特殊。按照《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后的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的;(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影响”。《刑法修正案》第十一条的修改主旨有三:一是将缓刑的适用条件明确化和具体化,即规定四个必备条件,增强了司法的可操作性;二是增加未成年人、孕妇、年老之人三类主体应当宣告缓刑,表明此三类案件从法定性上保证法官无须请示即可下判;三是在该条第三款增设了禁止令的适用,即同时禁止缓刑犯的活动区域或范围,以防止再次犯罪。从该条的结构上看,就案件情况分为两大类。第一,应当宣告缓刑的案件,主要有三类:一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这是基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考虑,防止关押后交叉感染,不利于教育、挽救与感化;二是孕妇犯罪案件,这是基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考虑,因妇女关押执行将产生诸多不便,需要特别关护;三是年老的人犯罪案件,七十五周岁以上之人,本身余年不多,施以监禁执行不符合人性化要求,故须特殊考虑。第二,可以宣告缓刑的案件,这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案件范围。一方面,指凡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皆“可以”适用缓刑,因为这从刑种和量刑幅度方面分析,都表明是轻刑犯罪甚或轻微犯罪的案件。另一方面,凡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并不当然适用缓刑,只有同时符合四种必备条件的,方能“可以宣告缓刑”。而且,根据我国刑法分则条文的规定,涉及拘役、三年以下徒刑的案件,均达数百种以上,尤其拘役刑的案件最多,几乎五年以下徒刑的案件均有拘役刑种。这就表明,“可以宣告缓刑”的案件太多,因而《刑法修正案》用四个必备条件加以限制,是必要的。

第三,情节特殊。案件情节在决定适用监禁刑或非监禁刑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案件情节主要分为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从法定情节讲,又分为法定从重、加重处罚情节和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涉及拘役、三年以下徒刑适用缓刑的,当然仅指后者,主要有以下几类:1、自首和以自首论(《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坦白交待(《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3、立功(《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从酌定情节看,按照《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是关于酌定情节下减轻处罚之特别规定。事实上,除这种须报经核准的减轻处罚外,司法实务中还存在量刑上的大量酌定情节,比如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初犯、偶犯、赔偿损失、避免严重犯罪后果发生等等,均属于量刑考虑的重要情况,有些甚至对数罪并罚情况下能否适用缓刑产生重要影响。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少?

    关于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少?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少?1、刑事案件追诉期是20年的时间。我国《刑法》中的时效,是

  • 刑事案件什么阶段可以请律师?

    关于刑事案件什么阶段可以请律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刑事案件什么阶段可以请律师?刑事案件在立案侦查这个阶段可以请律师,刑事案

  • 法律规定安全事故判刑多少年?

    关于法律规定安全事故判刑多少年?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法律规定安全事故判刑多少年?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

  • 法律专题推荐

    SQL Error: select classid,classname,classpath from zs_u_ls_com.phome_enewsclass order by rand() limit 6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咨询

    • 诈骗18万怎么判刑

      律师解答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数额较大者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同时需缴纳罚金。具体刑期视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而定,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者可能查看全文

    • 职务犯罪能判缓刑

      律师解答 职务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判缓刑,需满足犯罪情节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且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不符合查看全文

    • 17岁犯罪会被判刑吗

      律师解答 对于17岁的青少年犯罪,确实会被判刑,但会根据法律的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减轻处罚,并且不适查看全文

    • 监外执行可以起诉离婚吗

      律师解答 在监外执行期间,您可以依法起诉离婚。监外执行并不剥夺您的离婚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您在进行社区矫正的同时,依然可以正常进行离婚诉讼查看全文

    • 欠个人20万还不上被起诉判刑吗

      律师解答 欠款达到二十万确实不会因欠债被直接起诉判刑,这属于民事纠纷。但如果被起诉后依然不还款,可能会触犯刑法相关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拒不执行判决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查看全文

    相关法律知识

    • 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少?

      关于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少?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少?1、刑事案件追诉期是20年的时间。我国《刑法》中的时效,是

      2023-02-19 阅读:121
    • 刑事案件什么阶段可以请律师?

      关于刑事案件什么阶段可以请律师?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刑事案件什么阶段可以请律师?刑事案件在立案侦查这个阶段可以请律师,刑事案

      2023-02-19 阅读:108
    • 法律规定安全事故判刑多少年?

      关于法律规定安全事故判刑多少年?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法律规定安全事故判刑多少年?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

      2023-02-19 阅读:125
    • 判刑五年半正常坐几年?

      关于判刑五年半正常坐几年?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判刑五年半正常坐几年牢?判刑五年半正常坐几年的牢,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没有做出明确

      2023-02-19 阅读:121
    • 涉嫌寻衅滋事适用缓刑吗?

      关于涉嫌寻衅滋事适用缓刑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涉嫌寻衅滋事适用缓刑吗?1、寻衅滋事罪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只能犯罪嫌疑人符合缓

      2023-02-19 阅读:117

    29元电话法律咨询

    只需29元,20分钟内法律问题快速解答!

    热门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咨询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