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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怎么赔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劳动者遭受工伤,劳动者既可以向第三人追究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侵权赔偿与工伤待遇的享受本身并不冲突。
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若造成受害人工伤的,应当对受害人按照实际损失作出人身损害赔偿。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民事赔偿和工伤赔付是否可以同时主张?
民事赔偿属民事法律关系调整,工伤赔付属行政法律关系调整。在所有赔偿项目中,医疗费用属于因工伤发生的治疗费用,不能获得双份赔偿。至于医疗费用外的其它赔偿项目,工伤职工可以同时向第三人和社保机构主张。《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3款明确规定,第三人造成的工伤,除了医疗费用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赔付是否必须以民事追偿为前提?
除医疗费用外的其它项目,因可以分别向第三人和社保机构主张,故主张民事赔偿和工伤赔付没有先后顺序;关于医疗费用,据律师在司法实践中了解到,有的地方社保机构,要求职工必须先向第三人主张,在法院对第三人未能执行到位后出具终本裁定,然后再由社保部门赔付;有的地方社保机构则允许职工直接向社保局主张报销医疗费用,但是,需要职工签署承诺书,承诺其向第三人主张医疗费用的权利转让给社保局,职工本人不得再向第三人主张医疗费用。
综上,第三人责任的工伤,可以通过民事赔偿和工伤赔付两条路径解决;除了医疗费用,民事赔偿的项目和工伤赔付的项目不冲突,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双份赔偿;医疗费用亦可以直接向社保机构主张,无需先行起诉第三人。如果大家对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怎么赔还有其他疑问,不妨直接通过页面咨询向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相关内容:受工伤是否可以领取伤残津贴
一、受工伤是否可以领取伤残津贴
职工受了工伤之后并不意味着一定可以领取伤残津贴,主要看职工具体鉴定等级,有两类工伤职工可以领取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
二、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些职工容易将伤残津贴与伤残补助金混淆,认为伤残津贴就是伤残补助金。其实伤残补助金的全称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因工致残被评定伤残等级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的一次性补助金,一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都可以按规定享受这项待遇。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伤赔付不合理应该找谁?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伤赔付不合理应该找谁如果是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赔偿
法律咨询解答 超过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可否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得看情况。1、如果工伤职工没有办理退休手续也没有享受职工退休待遇,那么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工伤
法律咨询解答 把人骂死,如果明知他人有病,辱骂后极可能会导致他人死亡的后果,而且在主观上存在骂人致死的恶意,那么要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