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1、欠条即收据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2、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3、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相关法律规定
《税收会计制度》第十三条,税收会计“借贷记账法”,以税务机关为会计实体,以税收资金活动为记账主体,采用“借”、“贷”为记账符号,运用复式记账原理,反映税收资金的运动变化情况。其会计科目划分为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两大类。它的所有账户分为“借方”和“贷方”,左“借”右“贷”,“借方”记录资金占用的增加和资金来源的减少,“贷方”记录资金占用的减少和资金来源的增加。它的记账规则是,对每项税收业务,都必须按照相等的金额同时记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账户的贷方,或一个账户的借方(或贷方)和几个账户的贷方(或借方),即“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1、借条是否需要备注已收款,法律上未规定,一般不需要,因为可以按照转账记录来证明借款到账的行为。2、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
欠条债权人名字写错了有影响,如果债务人不承认借款事实,同时债权人又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将无法主张债权。欠条上债权人名字写错了,可以重新签订新的欠条;也可以在原
手写的欠条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一、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欠条时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借款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三、欠条的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