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到派出所去开证明,然后到相关教育管理部门(教育局)学籍管理处盖章,最后返回学校告诉教务处就可以更改。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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