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死缓复核会改判死刑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死缓复核会改判死刑吗?
1、死缓复核会改判死刑,可以改判,改判的情况有两种: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即定错罪名的应当改判;就算定罪名准确了,但是量刑畸轻或者畸重的应当改判。
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
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第六条 数罪并罚案件,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二、死缓核准后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一是执行死刑,二是减为无期徒刑,三是减为有期徒刑。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三、死刑复核中有改判的吗
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可能会改判。
改判的情况有两种:
(1) “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即定错罪名的应当改判;就算定罪名准确了,但是量刑畸轻或者畸重的应当改判。
(2) “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
对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的数罪并罚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从我国对于死刑复核能否改判这一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死刑的复核代表着我国法律的严谨,保证不冤枉一个好人,而死刑的复核中最高人民法院在少数特定情况下能改判。
死缓复核会改判死刑吗,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目前如果中国人民法院定罪确定是死刑的情况下,是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才能够确定的。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优律师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相关内容:死刑犯有什么待遇
对于那些被最高人员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来讲,我们又称其为死刑犯。而要是被判死缓的话,则称为死缓犯。即使是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其作为人的相关权利还是有的。因此法律上面对死刑犯规定了一些具体的待遇,下面就由优律师为大家在下文中整理出来。
死刑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将死刑犯予以处决的行为。死刑犯的被执行人道权是指死刑罪犯被执行死刑应当得到人道的待遇,具体执行死刑的方式、执行死刑的时间、执行死刑的程序、尸体的处理等方面的体现。
1.执行死刑的方式要简单化,尽量减少死刑犯的痛苦
在中世纪以前,死刑执行方式多样而严厉。在我国以前的社会,死刑的执行也以严酷而著称。这是和当时的刑罚报应思想一脉相承的。随着人道观念的深入,以及刑罚执行的简便易行的理念,各国立法纷纷简化死刑执行的方式和步骤,寻求尽可能使罪犯减少痛苦的方式。当今世界各国,死刑执行的方式已简单化。总的来讲,现今存在的死刑执行方式有五种,即枪决、绞死、石击、电刑、毒死。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执行的方式有两种,即枪决和注射(毒药)。其目的也是尽量减少死刑犯的痛苦,避免残忍的执行场面。
2.执行的时间要合理
在我国,死刑执行不是在判决之日,而是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后7日内执行。之所以对死刑的期限作如此严格的规定,一方面是为了避免死刑犯因长时间静坐待毙而造成精神的巨大痛苦,以减少死刑的不人道的因素;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罪犯利用死刑执行前时间上较长的间隙自杀、逃跑,或尽可能使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
3.执行死刑要公开,但不要示众
将执行死刑公布于众,主要是让人们知道犯罪人受到罪有应得的惩罚,加强死刑的一般预防效果,如果将执行的死刑的恐怖场面示众,则有侮辱犯罪人的人格,使死刑的执行不人道。
4.尸体处理要人道。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的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的尸体或骨灰。如果罪犯同意捐献或许可有偿利用尸体或身体器官,则有关单位或医务人员要人道地解剖尸体和摘取器官。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各位都比较清楚死刑犯都有哪些待遇了吧,包括执行死刑的方式要简单化,尽量减少死刑犯的痛苦,执行的时间要合理等四种。希望优律师带来的内容,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更多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上优律师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关于根据规定什么叫死刑复核?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根据规定什么叫死刑复核?1、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
关于中国是如何执行死刑的?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中国是如何执行死刑的?1、中国是通过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的。《刑事诉法
关于被判处死缓减刑后会假释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被判处死缓减刑后会假释吗?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减刑后符合法定条件的会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