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1.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3.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4.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特别法人的意义是让一些基层群众性组织能够更好的履行职能,为人民群众更好的服务。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特别法人包括以下几种:(1)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
法律咨询解答 属于特别法人的有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1、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
律师说法 特别法人的范围有: (1)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2)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3)机关的法人; (4)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