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标的额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 3、证明用于职工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00元; 4、证明用于组合贷款的个人住房抵押合同每件收费150元; 5、证明非财产性民事协议如赡养协议、扶养协议、变更抚养权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6、证明计划生育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7、证明知青子女回沪委托监护协议等每件收费100元; 8、证明资助出国留学协议等每件收费200元; 9、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婚前财产约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 10、证明民间借款、还款协议、合同每件收费400元; 11、证明房屋动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400元; 12、证明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500元; 13、证明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800元; 14、证明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收养关系每件收费1000元。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