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1、因第三者插足离婚的,若满足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对该种义务的违反,势必构成对另一方配偶权的侵犯,使对方蒙受物质、精神上的双重损害。因此,有必要使过错方因其损害行为得到惩罚,使无过错方被损害的权利得到补偿和救济,这同时也是维护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需要。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1、离婚缺席判决的后果是:判决离婚或者判决不予离婚。2、一般来说,除非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感情破裂,才会予以离婚,不然的话,法院不会予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法律咨询解答 1、父母离婚孩子18岁如果是不能独立生活的,需要考虑孩子自己的意见来确定抚养权。2、夫妻离婚孩子抚养权的确定原则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法律咨询解答 1、一般不返还。2、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