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信诈骗案件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确因被害人人数众多等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被害人陈述的,可以结合已收集的被害人陈述,以及经查证属实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第三方支付结算账户交易记录、通话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综合认定被害人人数及诈骗资金数额等犯罪事实。
(二)公安机关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案件证明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文书和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并对其来源等作出书面说明。
(三)依照国际条约、刑事司法协助、互助协议或平等互助原则,请求证据材料所在地司法机关收集,或通过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国际刑警组织启动合作取证程序收集的境外证据材料,经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公安机关应对其来源、提取人、提取时间或者提供人、提供时间以及保管移交的过程等作出说明。
对其他来自境外的证据材料,应当对其来源、提供人、提供时间以及提取人、提取时间进行审查。
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且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电信诈骗经过一年后,受害人仍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向立案进行侦查。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优律师网进行咨询,优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电信诈骗案件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相关内容: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关于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
关于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构成要件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正常活动。拒绝提供
关于应该如何判断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目前在理论上及实践中认识尚不一致,有不法要求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