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可以转让,但是依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进行转让,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进行转让: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办理转让。
相关法律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国有划拨土地私人不可以卖。如划拨地上的房屋属于私有房屋,那么房屋可以交易。土地一律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所以个人之间买卖土地的行为无效。符合条件的,经市
法律咨询解答 附着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转让、抵押的,如果将房产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或设定抵押的,则需履行相关的法定审批手续,否则,应认定抵押、转让无效。 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划拨土地的房子被征用是否有补偿,分情况:(1)划拨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有进行补偿:(2)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