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租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根据经营许可,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可以分别到当地的文化新闻出版局和当地的文体局办理。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可以向所在地地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请书;
(三)企业章程;
(四)注册资本数额、来源及性质证明;
(五)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证明材料。
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材料包括: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请书;
(三)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相关法律规定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八条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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