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会向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送达。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4条规定,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时,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后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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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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