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深入贯彻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特制定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一、培训内容:主要涉及新法规、新规程及规范、继续教育、特种作业、新员工安全培训等
1、法律法规的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全员法律意识,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对新法规及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培训。
2、新规程及规范培训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质量、安全新的规程、规范及各项管理规定,以便使各车间安全生产按新规程、规范及各项管理规定进行。拟定对在岗的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新规程、规范为内容的培训。
3、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对车间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
4、新入司员工培训教育
本年度新招员工,为了使他们对公司和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艺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能够尽快达到上岗要求,拟定对新来的员工进行以企业规章制度、安全手册为内容的入场教育培训。
5、特殊工种培训
根据程序文件中的要求,对电、焊工、叉车驾驶员、汽车驾驶员操作工进行特殊工种培训,培训由特殊工种岗位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组织实施。
二、实施措施
1、充分发挥各车间、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员工培训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车间、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班组的作用就可以保证员工培训工作按计划实施,可以对员工培训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可以使员工培训工作更紧密与公司生产实际需要相结合。
2、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凡行政机关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未经培训合格不准上岗;
3、对公司提供培训机会未按要求接受培训的员工按公司有关培训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4、逐步形成人才考核、培养、使用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5、不断完善和修订员工培训管理规定,加强对员工培训工作进行监控,保证各项培训工作按公司培训制度中的规定进行。
三、要求
1、各车间、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重视员工培训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并根据公司的员工培训计划制定出实施计划,对员工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控。
2、外送员工参加培训,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组织实施。对已经参加培训或培训结束后再办理审批手续的员工视为不符合培训管理规定。
四、教育和培训时间
1、专职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2、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30学时;
3、生产车间负责人、安全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5、新员工的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0学时、10学时、2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