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律师解答
拆迁补偿是行政诉讼。被拆迁人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行政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就拆迁补偿争议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律师解答
拆迁补偿是行政诉讼。被拆迁人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行政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就拆迁补偿争议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