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你好,牵连犯是指两个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如果没有前行为。后行为根本就进行不下去。那么这两个行为就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牵连犯。比如说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和伪造国家印章罪如果你不去伪造国家印章的话你怎么去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呢,所以牵连犯指的就是两个行为非常密切的犯罪律师解答
牵连犯分为手段牵连犯和结果牵连犯。
1、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采用的犯罪手段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是手段牵连犯。
2、行为人在某一犯罪目的的驱使下,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待为达到犯罪目的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终止并达到犯罪目的后,随后
出现的结果又触犯了其他罪名,是结果牵连犯。
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
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
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数罪
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
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