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不验资是可以做实收资本的,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如果是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即可。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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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的实收资本一般不需要验资。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九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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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法中的实收资本不需要验资。可以直接申请工商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应当由登记机关予以登记,且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应当进行验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九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