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您好!1、立法目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反对经营者出于竞争的目的,违反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攫取他人竞争优势的行为。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以便使交易对手和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的权利。2、规制对象。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关注市场上企业间的相互竞争行为,目的是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法关注的则是竞争者之间的协调行为,目的是防止市场上形成排除竞争或者严重限制竞争的局面律师解答
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的区别包括:1、性质不同。不正当竞争是一种竞争行为。垄断是一种排除竞争的行为;
2、法律责任不同。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为法律所禁止,有些垄断行为则可以由法律认可和维护;
3、主体不同。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垄断行为的主体不仅限于经营者,有时可能还包括某些政府机关。
不正当竞争处罚标准是什么
1、经营者违反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
2、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