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管辖权异议案件受理费根据异议是否成立而定。分析说明: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六款,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若异议不成立,每件需交纳50元至100元。这一规定明确了管辖权异议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且是以异议是否成立为收费的前提。若异议成立,则不收费。
提醒:若法院裁定异议不成立并要求交纳费用,而当事人拒绝交纳,可能被视为放弃管辖权异议申请,问题就比较严重了,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寻求解决方案。
律师解答
处理方式:从法律角度,处理管辖权异议案件受理费问题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按照法院要求,在异议不成立时及时交纳案件受理费;二是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选择建议:当事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异议的合理性来选择处理方式。若认为异议成立,但法院裁定不成立并要求交费,可选择交费并保留上诉权利;若对裁定不服,应及时准备上诉材料并提起上诉。
律师解答
具体操作:从法律角度,针对管辖权异议案件受理费问题,在不同情况下可采取以下具体操作:
1. 若异议成立,则无需交纳案件受理费,法院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
2. 若异议不成立,当事人应按照法院要求,在指定时间内交纳50元至100元的案件受理费。若未按时交纳,法院可能视为放弃异议申请。
3. 若对法院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当事人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时不需交纳上诉费。但需注意,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裁定、驳回上诉的,需在裁定的同时,将管辖权异议的受理费在二审裁定生效后向一审法院交纳。
以上操作仅供参考,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