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承担责任主体不包括因患方自身原因延误治疗、无过错输血感染等情形。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这些情况下,不良后果并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过错导致,因此他们不需承担医疗事故责任。若将这些情形误判为医疗事故,可能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和医患关系的紧张。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责任处理需分情况:1. 若因患方原因延误,非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担责;
2. 无过错输血感染,依《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亦非医疗事故;
3. 紧急抢救造成不良后果,属医疗意外,不承担责任;
4. 医疗活动中因患者体质特殊发生意外,同样不担责。
处理时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判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