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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公积金存款利率是: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内缴存的公积金年利率0.72%,上年结转的公积金本息年利率1.71%,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
律师说法 提取个人公积金需要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到银行办理公积金支付
律师说法 下列情形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退休的;出境定居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