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遗嘱继承人之一死亡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遗嘱继承人之一死亡怎么办?
1、遗嘱继承人之一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第三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此外,以下情形也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3)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4)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2、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3、法定继承的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该如何立遗嘱?
1、可以采取自书、代书等的方式订立遗嘱,具体订立遗嘱的方式如下: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可以采取的遗嘱订立方式是法定的,但是遗嘱的内容,可以由合法财产所有者自己确定,当然,确定的遗嘱内容也不得违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若是遗嘱订立之后,其中一个遗嘱人,在分配到遗嘱之前死亡,那么该死亡者本应该获得的遗产,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处理。
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职责?
你知道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吗?单从字面上理解,就应该是替死者执行遗嘱继承的人。那么从法律角度上来讲,什么是遗嘱执行人呢?接下来,律图将围绕这一问题为大家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二、遗嘱执行人有哪些职责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此未作明确规定,根据遗嘱执行人本身的性质,结合司法实践,遗嘱执行人有下列职责:
1、对自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执行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这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思划定遗产范围、偿还债务、追偿债权等各种财产权益。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从遗产中支出。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就遗产情况作书面报告说明。
5、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在分割财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有针对各种妨害继承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接受继承人、受遗赠人对自己执行行为审查的义务。遗嘱执行人对其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通过上文的分析解答,相信大家此时已经知道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了吧。另一方面,律图还为大家带来了遗嘱执行人职责方面的内容。律图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口头遗嘱的法律规定:公民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订立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订立遗嘱需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不得违法、侵害他人合法利益;危急情况
律师说法 遗嘱两个字不写不要紧。只要公民在立遗嘱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不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立遗嘱的行为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即使没
律师说法 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中的受让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所以,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