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双方轻微地贫如果离婚要赔偿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双方轻微地贫如果离婚要赔偿吗?
不能。不符合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不过可以协商;
具体来说,以下情况下导致的离婚可以要求赔偿:
(一)夫妻一方与他人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与配偶尚未解除婚姻关系或配偶尚未死亡的情况下,再同他人结婚的情况。这里既包括了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单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遗弃则是家庭成员中未履行应该承担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行为。遗弃一般发生在老年、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身上。
家庭暴力和家庭遗弃不仅会造成受害者身体或精神上的痛苦,更损害了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严重时甚至会造成死亡。
二、离婚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
三、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包括哪些?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赔偿的申请也是有法定条件的,一般双方存在地贫不是严重的情形而且也不在申请赔偿的范围之内,所以,任何一方都是不能要求赔偿的,离婚可以走协议的方式也可以走诉讼的方式,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哺乳期离婚赔偿问题
法律规定,哺乳期内男方提出离婚的,一般是不允许的,而要是女方提出离婚的话,通常是可以判决离婚的,但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就要视情况而定。下面律图为您详细介绍哺乳期离婚赔偿问题。
法律咨询' target='_blank' class='a-link'>法律咨询:哺乳期内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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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律师回答:
可以起诉离婚,孩子一般归您来抚养' target='_blank' class='a-link'>抚养,但是男方每个月需要给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您不想要孩子,抚养费也需要您来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您可以分得一半,您现在没工作,离婚可以要求经济帮助。
相关法律知识' target='_blank' class='a-link'>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target='_blank' class='a-link'>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target='_blank' class='a-link'>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target='_blank' class='a-link'>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综上可知,夫妻离婚需要进行赔偿的情况包括了家暴、出轨等等情况,而在哺乳期离婚的,并不必然就能够获得赔偿,还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你想在离婚的时候为自己争取更多利益的话,不妨委托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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