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继承遗产需要还债务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继承遗产需要还债务吗?
继承遗产需要继承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遗产债务的具体处理情况是什么?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
(6)、其他个人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在当代的社会关于遗产的继承方面的一些问题,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比如说有遗嘱的话就是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理,没有遗嘱的话就是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完成,同时在继承的遗产限度范围之内是需要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的,还有就是被继承人所欠的税款。
公房拆迁安置补偿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公房拆迁安置补偿款在实践中,可以被视为遗产继承吗?公房拆迁安置补偿款属于法定遗产的范围吗?公房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公房拆迁安置补偿的具体规定有哪些?公房拆迁安置补偿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公房拆迁安置补偿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成为遗产。
因房屋承租人并不是公有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只有居住使用的权利而无所有权,不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承租人若是在房屋拆迁前身故,因为原承租人身份无法获得的补偿,这一身份利益也无法作为遗产分割。
在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他居住人往往对承租人身份展开争夺。因为承租人是谁决定了谁有权和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法律规定也明确,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权某种意义上讲具有继受性,并不因承租人的死亡而丧失,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或者配偶、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也就是说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中具备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都可以继续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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