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务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如何执行?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债务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如何执行?
债务人中有一套住房,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债务人住房面积较大的,可以强制执行,并给予被执行人小面积住房居住,也可以给予五至八年的房屋租金让其自行寻找住所。
2、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有住所可以供其居住的,可以强制执行。
3、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移名下房屋的,法院可以撤销转移,并强制执行该房屋。
二、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应采取何种措施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规定的即是债权人的撤销权,与上一问题中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共同构成债权的保全制度。所谓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只有一套房产如果符合相关的条件,法院也可以执行强制执行,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申请先予执行该怎么担保?
1.保证人担保: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向法院提供案外人证明被申请人申请先予执行的正确性、合法性,并担保申请人在败诉时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而造成的损失。保证人必须:
---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有担保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担保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可靠具有代偿能力;
---出具书面担保书,说明担保范围。如系多人担保,还应注明是连带责任还是按份责任。
2. 实物担保: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的自己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一定财产,如先予执行不当造成的财产损失,将此部分财产予以抵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必须是可以流转的财产,抵押物可由申请人占有、使用和收益,但不得擅自处分,如抵押物在申请人处毁损灭失的,应认定抵押关系存在,并责令申请人用其他财产替代。
3.现金或有价证券担保: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向法院提供自己所有的一定数量的货币、存款单、汇票、支票、国库券等有价证券,提供给被申请人作为抵押,以证明先予执行的正确性、合法性,并保证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不当造成的损失。对抵押的现金,有价证券等,被申请人不得私自挪用。
张律师提醒: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是还能拿回来的,当事人不要因此而害怕、不敢提供担保。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如果债务人死亡了,但是借条上有法人公章的,首先需要确定债务人是企业还是个人,如果是个人债务,则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
律师说法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且约定同时履行,但是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的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则另一方可以
律师说法 债务人效益不好,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根据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为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其合法权益将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