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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弃继承权还有赡养义务吗
子女放弃继承权后不可以不赡养父母。不论是否继承父母的遗产,都需要对父母尽赡养义务。
首先,放弃继承财产是继承人的个人权利。继承人放弃遗产时,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在明确表示退出继承后,即可以发挥相应的法律效力,并且不用征得任何人的同意。
其次,赡养老人属于个人法定义务。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如果未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被赡养人可以争取给赡养费的权利,比如起诉子女负担赡养费,而且法院在查明属实后,将会判赡养人及时给付赡养费。
所以,从当前的法律规定看,放弃继承权跟赡养老人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即使继承人明确表示不继承老人遗产,但还是不能避免承担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二、放弃继承的遗产如何处理
1、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放弃继承权后,其应继承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由同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2、但是,在所有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如果又没有受赠人和酌情分得遗产的人,则其遗产则桂国家或集体所有。由于继承权的放弃在财产继承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其放弃继承权的方式也必须要有明确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4、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5、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6、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放弃作为继承人的一种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表示,但对于做出放弃遗产继承的时间点,《民法典》 中有一定的要求,即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并且继承人还要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有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的,那么就不符合放弃的意思表示,视为接受继承。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一样的继承权吗?
养子女是家庭中的一员,但是他们自己却经常感到自己不是家里人,感到亲疏有别,就算在和睦的家庭里也会存在这样的感觉,那么在法律上养子女与亲生子女拥有一样的遗产继承权吗?本文就重点介绍这个问题,希望能够帮到您。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一样的继承权吗
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养子女的养父母死亡,对养父母生前的合法个人所有的财产,享有与养父母的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养子女的养父母死亡,对养父母生前的合法个人所有的财产,享有与养父母的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应视为养父母的养子女关系,享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养子女与婚生子女之间,是兄弟姐妹关系,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法律明文规定,养子女享有和亲生子女一样的遗产继承权,甚至在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后还能多分遗产,因此不能以亲疏作为遗产分割的标准,养子女拥有一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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