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在我国经济纠纷提请仲裁怎么写?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在我国经济纠纷提请仲裁怎么写?
(一)标题
首页居中写“仲裁申请书”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电话等。
(三)案由
概括写明因为何事申请仲裁。
(四)仲裁请求
写明申请仲裁的具体事项、要求达到的最终目的。
(五)事实和理由
要求概括叙述经济纠纷的事实经过,说明请求仲裁的法律依据,指出有关证据、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
(六)尾部
尾部的内容包括:呈送仲裁机构名称,按信函格式写“此致”“仲裁委员会”;署名、签章和日期;
附件包括:(1)本仲裁申请书;(2)书证;(3)物证;(4)证人姓名、住址。
二、经济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
经济纠纷可以仲裁。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法。我国经济仲裁的受案范围十分广泛。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经济仲裁第三者成为双方选定的仲裁人(亦称公断人),或为仲裁机构。
经济仲裁至少可以适用于以下两个领域:
1、涉外经济仲裁。主要处理国际贸易中带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争议。我国政府也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设立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现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关仲裁委员会,负责解决对外贸易和远洋运输中产生的一切争议。
2、国内经济仲裁。专门解决业主与雇佣者,承包人与发包人、专职开业医生与病人之间有劳资关系,权利、利益等的争议。
经济仲裁是一种和平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发生争议时,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自愿将争议的事项或问题提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专门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由其作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
相关内容:劳动仲裁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争议发生后,可以向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哪些情形是下劳动争议委员会会受理劳动者的申请?哪些情形下劳动争议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者的申请?在优律师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关于劳动争议委员会受理的情形以及不受理的情形。
一、劳动仲裁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λ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二、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三、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四、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五、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六、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关于申请仲裁后是否还能协商调解?按照相关规定:协商是解决争议的最佳方式,调解是仲裁的先行程序和解决争议的最佳途径。建议当事人双方主动协商解决争议,也可要求在仲裁员的主持下积极寻求调解,尽快解决争议,以减轻诉累。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劳动争议受理的情形以及不予受理的情形的相关解答,希望能够对您的疑问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如劳动争议中举证责任是怎么分配的?劳动争议的期限是多久?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请具体联系我们优律师,我们帮助您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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