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哪些条件下准予离婚的?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哪些条件下准予离婚' target='_blank' class='a-link'>离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 target='_blank' class='a-link'>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从以上规定可知,除非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外,其余情况下男方提出离婚的,只要查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均可判决准予离婚。
二、协议离婚'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 target='_blank' class='a-link'>非法同居关系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有关规定。婚姻登记'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是没有《结婚证' target='_blank' class='a-link'>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表明他们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则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 target='_blank' class='a-link'>离婚手续。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 target='_blank' class='a-link'>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 target='_blank' class='a-link'>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原则上不应按登记离婚的程序' target='_blank' class='a-link'>离婚的程序解除。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离婚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对于夫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必须依诉讼程序解决,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双方当事人离婚合意,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就不能依此程序办理。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 target='_blank' class='a-link'>自愿离婚,必须是发自夫妻双方内心、真心实意的愿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而不是双方一时气愤或感情冲动的离婚;不是一方欺诈、哄骗另一方同意的离婚;也不是家长或第三者胁迫一方或双方同意的离婚;更不是当事人双方为了各自的目的或共同的目的而恶意串通的假离婚。
按照具体的情况夫妻双方如果感情破裂,可以认定夫妻离婚,并且法院会判决离婚,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协议离婚必须合法,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 target='_blank' class='a-link'>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等。
离婚嫁妆应如何处理?离婚后嫁妆能要回吗?
结婚时父母给出嫁的女儿准备嫁妆是中国的传统,那么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嫁妆在离婚时应如何处理?离婚后能要回吗?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嫁妆?
嫁妆是指在结婚时,女方父母出于对女儿的疼爱,陪送的房子、首饰、家电、汽车等财物。解决离婚嫁妆能否要回,首先需要确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哪些财产属于女方的嫁妆。
二、离婚嫁妆能要回吗,怎么处理?
在我国古代,嫁妆是女方的私有财产。离家时可以自行带走属于自己的嫁妆。但是,在现在,嫁妆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并不能全部要回。由于嫁妆属于女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因此,在离婚嫁妆如何处理的问题上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2、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3、婚后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材料可能已经用于购置嫁妆并用于双方共同生活,事实上此嫁妆已经转为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被双方消费掉。此种情况,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所购置嫁妆的使用情况,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灵活运用,特别是该嫁妆已转化为共同生活的财产时,返还与分割一同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嫁妆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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