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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离婚一般不会影响孩子上学。父母离婚与孩子上学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父母离婚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一定影响。只要子女监护权归属,与居住地在同一个学区,基本不会产生影响。父
离婚以后对方不让看孩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除非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外,直接抚养子
律师说法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若是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若是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遵循子女的意见。变更抚养权,可以协议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