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曝光了几例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贩卖给他人的行为,这是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那么,拐卖妇女、儿童如何判?
律师解答:
处罚标准包括三档。
第一档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档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后列法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档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因此,可以看出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可能判处死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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