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劳动合同期满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劳动合同解除合同解除的合法程序是什么?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如果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期满,单位选择不再续约的,是需要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一定金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的,这是合理的做法。双方可以就经济补偿金的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选择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
相关内容:经济补偿金缴税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对于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要是具体数额达到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的话,那么同样也是要缴纳一定的个税的。究竟经济补偿金缴税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接下来,优律师为大家详细分析。
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看完收集的经济补偿金个税的文章后,大家是否已经掌握了经济补偿金缴纳个税的标准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数额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超过部分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分公司可以签署劳动合同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分公司可以签署劳动合同吗1.分公司依法登记,取得营业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赔偿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赔偿是什么?
律师解答: 对于经济犯罪中犯罪行为既遂与未遂并存且均构成犯罪的情况,首先,若既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较重或者相同的,应当以既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幅度确定全案适用的法定刑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