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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
离婚后财产分配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如果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双方也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法院会按
现在离婚需要冷静期。民法典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天起的30天内,夫妻中的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那么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的30天内,夫妻